近日,国家体育总局正式公布了修订后的《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》,该标准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,小福体推出了系列图解。今天,一起来看看《冰球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》。近日,国家体育总局官网发布了新版《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》(体竞字〔2024〕121号,以下简称新版《标准》)。新版《标准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(以比赛结束时间为准),此前发布的《体育总局关于印发<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>的通知》(体竞字〔2021〕131号)、《体育总局关于设立和调整部分项目<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>的通知》(体竞字〔2022〕192号)同时废止。
国际级运动健将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:
冬季奥运会、世界锦标赛(顶级组):第 1-3 名,授予上场比赛的 25 名运动员;第 4-8 名,授予上场比赛的 18 名运动员;第 9-12 名,授予上场比赛的 10 名运动员。
世界锦标赛(甲级组)第 1-3 名,授予上场比赛的 12 名运动员。
运动健将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授予运动健将称号:
冬季奥运会、世界锦标赛(顶级组)第 4-12 名,授予上场比赛的 7 名运动员。
世界锦标赛(甲级组)第 1-3 名,授予上场比赛的 10 名运动员。
冬季青年奥运会、世界青年锦标赛(U20 组、U18 顶级组)、亚洲冬季运动会:第 1-3 名,授予上场比赛的 25 名运动员;第 4-8 名,授予上场比赛的 18 名运动员。
全国冬季运动会(公开组):第 1 名,授予达到上场要求的 16 名运动员;第 2-3 名,授予达到上场要求的 12 名运动员;第 4-8 名,授予达到上场要求的 8 名运动员。
全国锦标赛、中国男子冰球职业联赛、中国女子冰球职业联赛:第 1 名,授予达到上场要求的 16 名运动员;第 2 名,授予达到上场要求的 12 名运动员;第 3 名,授予达到上场要求的 8 名运动员。
全国冬季运动会(青年组)、全国青年锦标赛(U18 组)第 1名,授予达到上场要求的 6 名运动员。
一级运动员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授予一级运动员称号:
全国锦标赛、中国男子冰球职业联赛、中国女子冰球职业联赛:第 4 名,授予达到上场要求的 16 名运动员;第 5 名,授予达到上场要求的 12 名运动员;第 6 名,授予达到上场要求的 8 名运动员。
全国冬季运动会(青年组)、全国青年锦标赛(U18 组)第 2-3名,授予达到上场要求的 6 名运动员。
中国大学生冰球联赛(男子甲 B 组、女子组)前 3 名,授予达到上场要求的 6 名运动员。
省级运动会、省级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锦标赛(或冠军赛)第1 名,授予达到上场要求的 6 名运动员。
二级运动员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授予二级运动员称号:省级运动会、省级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锦标赛(或冠军赛)第 2 名,授予达到上场要求的 6 名运动员。
三级运动员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授予三级运动员称号: 省级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锦标赛(或冠军赛)第 3 名,授予达到上场要求的 6 名运动员。
注:1.可授予等级称号的小项(以下小项外的其他小项不得授予等级称号):男子、女子2.除全国冬季运动会外,上述全国比赛各小项须至少有 7 队上场比赛,方可授予等级称号;省级比赛各小项须至少有 5 队上场比赛,方可授予等级称号。3.上述比赛未单独明确可授予等级称号具体组别的,仅一个最高水平组别可授予等级称号。4.未上场比赛运动员不得授予等级称号。上述“达到上场要求”是指运动员累计上场时间须达到本队比赛总时间 10%以上。